假如白菜涨价了,涨价所带来的增值部分归谁?不明真相的群众会说,白菜属于谁就归谁呗!不,答错了,该归政府。因为如果不是政府的政策好,白菜就涨不了价。听到这里,您又要问了,那我不卖,留给自己吃,总不用上交上涨的价格部分吧。不,还是错了,不卖也不行,因为政府觉得那些白菜是公共利益的一部分。嘿嘿!说来说去,群众就是容易犯错,谁让您不是有关人员呢,所以总是需要先进的人来代表自己。总之,白菜名义上属于您,但处分由不得您,价钱也由不得您。那由谁呢?由共同利益?共同利益由谁?由政府?政府又由谁?由有关人员?有关人员又由谁?这话您就别再问下去了,反正不是我。如果还是要想,就去读下中学语文课本中的《卖炭翁》。至于《物权法》之类,睡前参考尚可,不好太当真的。
参考资料:“上海市居民潘蓉:“我就跟动迁组说,我说你那个价格评估出来67万,那样我给你70万,你就跟我买一个跟我差不多屋况的,如果跟我一模一样那我就为难你了,就跟我差不多情况的这个房子,你给我去买一个,他说这不可能的。”
“记者在闵行区政府和枢纽工程建设公司签订的土地拆迁大包干协议当中看到,建设公司委托给区政府的征地款是每亩地130万元,整个虹桥机场的拆迁总费用高达148亿元。但是政府补贴到农民手中的征地款是每亩地38万元。那么每亩地余下的100万元费用是由政府取得了?对于记者的疑问,吴仲权认为,闵行区虹桥枢纽这个地块,是在政府的改扩建消息出来以后才大幅提升的,因此由之获得的土地增值价值也不应该由群众取得。”
以上文字均摘自“物权法难抵拆迁条例 业主扔燃烧瓶抗拆”,“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首播。